关于在本市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58号
发布时间:2014-11-1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建设管理委《关于在本市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29日 关于在本市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的指导意见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以下简称“BIM”)技术是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等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多维建筑模型信息集成管理技术,是传统的二维设计建造方式向三维数字化设计建造方式转变的革命性技术,是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提高建筑产业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基础性技术。推行BIM技术应用,发挥其可视化、虚拟化、协同管理、成本和进度控制等优势,将极大地提升工程决策、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的管理水平,减少返工浪费,有效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同时,将进一步增加建设工程信息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对规范市场秩序和预防建设领域腐败具有重要作用。为此,现就在本市推进BIM技术应用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通过政策和标准引导,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应用能力,培育和发展建筑业领域的“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转变政府监管方式,创新设计建造模式,以政府投资工程应用带动,推进社会工程广泛应用。通过BIM技术与绿色建筑、建筑产业化的深度融合,实现建筑业向信息化和工业化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1.整体规划与分步推进相结合。根据本市建设市场发展现状,制定本市BIM技术在工程建设和管理应用的发展规划。以试点示范为先导,分阶段有序推进BIM技术应用,逐步培育和规范应用市场和管理环境。 2.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推进,加快制定配套的鼓励政策、技术标准,形成有利于新技术应用发展的政府监管方式。充分发挥建设、设计、施工、咨询和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主导作用,培育供需市场,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提高BIM技术研发和应用水平。 3.重点推进与面上指导相结合。重点推进BIM技术在不同类型的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应用,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和方法。通过政策和标准的引导,激发市场主体转型发展的内在需求,吸引社会投资工程应用BIM技术。 4.自主创新与引进集成创新相结合。营造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培养一批具有一定创新研发能力的BIM技术服务企业、建筑企业和专业人才,在引进集成创新基础上,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BIM软件和应用技术,保障建筑模型信息安全。 (三)主要目标 通过分阶段、分步骤推进BIM技术试点和推广应用,到2016年底,基本形成满足BIM技术应用的配套政策、标准和市场环境,本市主要设计、施工、咨询服务和物业管理等单位普遍具备BIM技术应用能力。到2017年,本市规模以上政府投资工程全部应用BIM技术,规模以上社会投资工程普遍应用BIM技术,应用和管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 2015年起,选择一定规模的医院、学校、保障性住房、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等政府投资工程和部分社会投资项目进行BIM技术应用试点,形成一批在提升设计施工质量、协同管理、减少浪费、降低成本、缩短工期等方面成效明显的示范工程。2017年起,本市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市重大工程,申报绿色建筑、市级和国家级优秀勘察设计、施工等奖项的工程,实现设计、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世博园区、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临港地区、前滩地区、黄浦江两岸等六大重点功能区域内的此类工程,全面应用BIM技术。 (二)建立标准规范体系 结合国际和国家标准,加快编制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BIM技术应用、数据交换、模型交付、验收归档等导则或标准。制定满足BIM技术应用的招标和合同示范文本,出台BIM技术应用服务和收费参考标准。到2016年底,基本形成满足本市BIM技术应用的配套标准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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